气候变化致南极皇企鹅逐渐消失

2025-04-05 09:56:55  阅读 167 views 次 评论 7 条
摘要:

下面我将主要从欧洲人权法院的有关判例法来考察欧洲人权公约第10条的实施状况。

下面我将主要从欧洲人权法院的有关判例法来考察欧洲人权公约第10条的实施状况。

例如,在Glasenapp案和Kosiek案两个案件中,被指控的前联邦德国政府皆认为,担任公职的权利(access to the civil service)不属于第10条的范围。在该案中,德国有关当局以Vogt女士作为德国共产党党员参加德共政治活动为由,对她进行处罚并解除她作为一名中学语言教师的终身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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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监督既涉及被挑战措施的目的,也涉及其必要性。对此,欧洲人权委员会在有关报告中作出了肯定的解释。此外,我还要感谢周勇教授、玛丽娅博士,以及中国法治项目的挪威友人白女士、熊女士和马耿先生的帮助,感谢人权研究所的所有同仁,以及欧洲人权委员会有关工作人员,他们给我短暂的访问留下了永久难忘的记忆。例如,在Muller案中,欧洲人权法院肯定了绘画(pictures)的表达形式。三、是否属于表达自由 (一)范围广泛 1.特点——不加限制 如上所述,一般认为,由于欧洲人权公约第10条规定在结构上的特点,使得欧洲人权法院在裁判中往往对该条的适用范围(也即表达自由的范围)不加限制或考虑,而是要求按照第10条第2款证明对表达自由的干涉行为的合法正当性。

欧洲人权法院的判决是违反第10条)。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法中所认定的干涉形式是非常广泛的。"如果审判长认定陪审团对无罪的人做出了有罪判决,并且由于犯罪事实没有查清或者受审人参与实施犯罪没有查实而有足够的根据做出无罪判决,则他可以做出裁决,解散陪审团并将刑事案件交给组成人员不同的法庭从庭前庭审阶段开始重新审理。

39.2004年1月1日起,俄罗斯所有联邦主体(车臣地区除外)全部实施陪审团制度,此前10年的司法统计数据无法全部统计。英美国家陪审团审理案件时,证人不进行完整陈述,而直接对证人进行交叉询问的做法,对于陪审团印象形成更加具有科学性。现行陪审团制度有法官主导刑事审判、陪审团可询问证人、陪审团解决定罪和部分量刑问题、一致裁决与多数表决相结合、陪审团无罪判决可上诉等特点,体现了职权主义的特征。2005年,陪审团审理刑事案件的数量占地区法院审理案件总数的比重为13.3%,在2010年比重达到最高,占到21.4%。

" 综合上述论述,俄罗斯陪审团审理案件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凌驾陪审团"是美国法律中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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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行《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典》的规定中可以看出,现行陪审团制度与1864年司法改革引入的陪审团制度有较多的相似点。只有扩大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实现对案件的分流,才能真正减轻陪审团审理案件的压力,寻求司法公正和效率的最佳结合点。在解决被告人是否有罪的基本问题之后,问题列表中还可以提出关于可能影响罪责程度或改变罪过性质、使受审人免除刑事责任的情节等局部问题。有正当理由不出席审判庭的其他人员。

之后,审判长向陪审团提出其应解决的问题。沙俄在引入陪审团制度时,并没有借鉴英美陪审团的概括性裁决,而是引入法国的问题列表制度。暂离职务可能对社会利益或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在法庭调查阶段,如果陪审员没有听清证人的陈述,或是没有理解证人想要表达的意思,那么陪审员的发问就显得尤为重要。

其二,被告人必须提出申请,把案件交由陪审团审理,二者缺一不可,缺少一个都不能启动陪审团审理案件的程序。在一般情况下,案件事实审理是一次性的,上诉审程序对案件事实并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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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罪判决率较高 陪审团审判的高无罪判决率一直都是俄罗斯政治领域争议的焦点。但控辩双方进行交叉询问的过程中,审判长可以随时打断证人,甚至不等反方提出反对,审判长就可直接打断其不当询问。

第433-FZ号联邦法主要涉及对刑事上诉程序的调整,缩小了地区法院审判管辖的范围。在普通法系国家,职业法官也享有询问证人的权力。现行陪审团制度开始于1993年,至今已经过了20年。后来由于沙皇的高压专制统治,反对司法改革的呼声不断。在上诉审方面,俄罗斯陪审团的特殊之处在于,其不仅可以对有罪判决提出上诉,而且也能对无罪判决提出上诉,陪审团所做无罪判决还可以被撤销。在美国,维持陪审团制度的成本之高使得大多数案件通过辩诉交易解决,陪审团仅裁决一小部分案件。

作为体现民意的陪审团所做出的裁决应为一次性审判,不应对其提出上诉。刑诉法典第338条对法官形成问题列表的过程予以详细规定,第339条规定了法官拟定问题列表的内容:行为的发生是否已经得到证明。

对这一裁决不得进行上诉或者抗诉。特别是2010年俄罗斯宣布彻底废除死刑后,缩小陪审团审理案件的范围也在情理之中。

最初,特别程序设计为不超过3年剥夺自由的犯罪。24.伟恩·R·拉费弗、杰罗得·H·伊斯雷尔、南西·J·金:《刑事诉讼法》,卞建林、沙丽金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120页。

普通刑事案件的法庭调查阶段以国家公诉人、自诉人宣读对受审人的指控为开端。25.约翰·斯普莱克:《英国刑事诉讼程序》,徐美君、杨立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57页。在陪审团制度重建之前,传统职业法官所做判决的无罪判决率约为0.5%,相比之下,陪审团在审理的案件比例尚不足刑事案件总数的0.05%的情况,而无罪判决率居然高达20%,几乎为传统职业法官所做无罪判决率的40倍,二者的无罪判决率相差太大。出于安全因素的考量,公民害怕因担任陪审员而遭到打击报复,也不愿履行陪审义务。

根据俄罗斯学者的观点,陪审团所做无罪判决率高,是因为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无法达到陪审团对其取证要求的标准。同年11月12日,《俄罗斯联邦宪法》通过,陪审团制度被宪法所确认。

40.IrinaDlineOlgaSchwarts,"TheJuryisstillOutontheFutureofJuryTrialsinRussia,"EastEuropeanConstitutionalReview,Vol.11,Issues12(Winter/Spring2002),pp.108. 41.Ibid. 42.Ibid. 43.Ibid. 44.本资料由州法院国家中心陪审团研究中心(CenterforJuryStudies)的葆拉o汉纳福德-阿戈尔(PaulaL.Hannaford-Agor)收集整理。13.StephenC.Thaman,"TheResurrectionofTrialbyJuryinRussia,"StanfordJournalofInternationalLaw,Vol.61(1995),pp87-88. 14.GennadyEsakov,"TheRussianCriminalJury:RecentDevelopments,Practice,andCurrentProblems,"AmericanJournalofComparativeLaw,Vol.60Issue3(summer2012),pp.673. 15.PamelaA.Jordan,"CriminalDefenseAdvocacyinRussiaUnderthe2001CriminalProcedureCode,"TheAmericanJournalofComparativeLaw,Vol.53,Issue1(Winter2005),pp.159. 16.StephenC.Thaman,"Europe'sNewJurySystems:TheCasesofSpainandRussia,"LawandContemporaryProblems,Vol.62(Spring1999),pp.243. 17.GennadyEsakov,"TheRussianCriminalJury:RecentDevelopments,Practice,andCurrentProblems,"AmericanJournalofComparativeLaw,Vol.60Issue3(summer2012),pp.678. 18.S.A.Nasonov,"Sudebnoesledstvievsudeprisiazhnykh:zakonodatel'stvo,teoriia,praktika,"3VESTN.SAR.GOS.AKAD.PRAVA,pp.170,174. 19.约翰·W·斯特龙:《麦考密克论证据》,汤维建等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8-19页。

控辩双方的辩论仅限于由陪审员解决的问题。"《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典》第325条第2、3款进一步细化:"有几名受审人的刑事案件,只要其中一名受审人申请陪审法庭审理刑事案件,则对所有受审人均应由陪审法庭进行审理。

结语 陪审团制度在历史上曾经发挥过巨大的作用,进入20世纪后,陪审团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出现明显衰落的趋势。1993年通过的《俄罗斯联邦宪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只有特别严重的犯罪才为被告人提供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的权利。目前,俄罗斯正处于转型阶段,民主传统植根未深,公民法制意识也有待提高。在英美陪审团相比,俄罗斯陪审团不仅需要对案件事实做出裁决,解决被告人是否有罪,还要在此基础上决定部分量刑问题。

虽然俄罗斯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但与美国大范围适用辩诉交易制度相比,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相对较窄,这是因为俄罗斯引入对抗式诉讼,实行陪审团制度的时间较短,对辩诉交易制度仍持一种保守的态度。人民陪审员制度大多流于形式。

到2013年底,俄罗斯恢得实行陪审团制度正好20年,廿年不短,对于一个人而言正是刚刚成年,对于一项法律制度而言,也应当走向成熟了,因此正是值得总结的时候。截止目前,俄罗斯仍处于改革过渡期,各项民主法治建设尚未完成。

十月革命后,苏联成为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创设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俄罗斯,陪审团审理案件的范围比美国小,制度的设计也比较粗糙,职业法官在陪审团审判中仍居于主导地位,裁量权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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